全面建立和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是我校贯彻“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育人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一项重大举措。为高质量地执行和落实《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管理与经济学部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市场化”思路,按照“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畅通信息、实时监管、有限干预”的工作原则,有序、高效地完成了师生间的“双向、互选”工作,极大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师生参与本科生导师制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唱响“本科生导师制”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相关文件出台后,管理与经济学部在第一时间内建立了由学部党政一把手挂帅任组长、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教务管理和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与经济学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各项工作;为此,领导小组通过前期调研、意见征询,决定在充分发挥学部学科专业特色的前提下,以“市场化”思维创造性地落实此次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并结合学部实际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按照学部制定的实施细则,学部内凡在岗受聘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均应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本科生导师需要以“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疏导、科研辅导”为工作重点,逐步建立起稳定的“导学”关系,进而确保各位本科生导师能够全过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整个环节之中,切实发挥好本科生导师“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
遵循市场建立与运行的基本规律,学部在第一阶段经反复推敲、论证后,制定并颁布了实施细则;同时,精心遴选出了首批本科生导师人选。第二阶段,学部对全体2014级本科生开展了集体动员和政策宣讲,并现场解答了学生的疑问;同时,学部向全体2014级本科生公布了首批本科生导师的基本信息(如导师的基本情况、学科和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等),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方向主动与导师联系;导师也以多种方式表达了“择生”标准,有的导师还精心制作了个人简历供学生参考。第三阶段,师生双方遵循自由、自主、自愿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主体”身份进入到了“供需”双方间的接洽、互选阶段,学部则在每日收集、统计和发布最新的动态与“互选”结果,使师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双选市场”的信息,确保整个“互选”过程的紧张、活泼、有序。第四阶段,学部在规定时间内收集经导师和学生双方签字确认后的“互选”结果,并针对少量存在的师生间“错配”情况给予再调整、再配置,最终使师生“互选”结果符合学校和学部的工作要求。
目前,管理与经济学部266名2014级本科生已与120名导师实现了高质量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