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接受住建部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教学质量督察

2015年04月23日 09:56  点击:[]

41617日,住建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教学质量督察组对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进行督察,督察组由住建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朱颖心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长吴静怡教授两位专家组成。在校期间,督察员对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学质量总体情况及上次专业评估以来的改进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

   

   

专家通过听课、座谈与实地考察,全方位了解建环专业的教学状况。17日上午,督察专家首先观摩了本专业“流体力学”(马良栋副教授主讲)和“建筑法规和施工组织与管理”(李祥立副教授主讲)的课堂教学,现场考察了专业实验室的建设情况,审阅了教学档案、教学管理文件,检查了四年级学生的毕业设计情况,最后组织了专业教师与学生代表的座谈。

       

11时,“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督察汇报会”在建设工程学部5楼会议室举行,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刘志军教授、建设工程学部副部长王宝民教授、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年廷凯教授、建环专业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王宝民副部长主持,他首先对教学质量督查员来我校督察指导表示欢迎,并汇报了学部、学院在本科教学方面的工作和改革。刘志军主任代表学校汇报了我校在本科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专业负责人王树刚教授针对2012年专业评估视察报告中“意见和建议”的改进以及近几年的专业发展与建设做了工作汇报。最后,专家进行了点评与指导。

   

   

督察专家对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自2012年首次评估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专业在近三年的发展中,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已形成了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研究方向宽广的师资梯队;在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提高;在实验室建设中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同时在科研层次及科研能力、科研整体水平、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和教学投入等方面均有很大改善。学校、学部和建环专业重视巩固已有的成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首次专业评估视察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督察专家也提出了宝贵的建议,要求持续强化工程建设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教育,使法规和规范标准教育融入到课程设计与毕业设计实践过程中;在课程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强化学生针对复杂专业问题的分析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表达与沟通等综合能力,培育学生的开放思维。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于20125月接受了住建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视察小组的首次专业评估。按照《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学质量督察员工作指南》的要求,督察员对我校每一至二年进行一次监督性视察。本次专业督察为下一次(2017年)专业评估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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