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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大连理工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发布时间:2006-04-06 点击:[]



各院(系)、体育教学部、计算机基础教研室:

课程建设是高校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建设,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大连理工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设立专项经费,以支持各院(系)、部开展精品课程的立项研究和建设工作。现将2005年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立项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目的

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是为了加快我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现代化步伐,推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模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希望通过立项研究调动广大教师建设精品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形成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教学改革成果的精品系列课程,使我校的课程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在我校近几年开展的课程体系改革和建设基础上,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主的精品课程。所谓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

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分为立项、建设、检查与验收、推广四个阶段。在立项阶段,先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立项申请,经院(系)推荐申报至教务处,经学校组织成立的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专家组评审后立项,并予公布,开始建设。每门课程支持经费5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

检查与验收阶段由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专家组进行,分为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两个步骤。经过中期检查,将对立项项目进展状况做出评估,并调整部分项目的资助额度。

三、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申报

1.精品课程建设的申报条件

申报精品课程建设必须是校级优秀课程,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原则上应是本科各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的不必再申报。

2.申报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由各院(系)向教务处申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请于7月8日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主楼227室)。 

联系人:高欣、付冬娟;联系电话:84708593。

望各单位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共同搞好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教务处主页查看、下载。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上一条:2005年度大连理工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公布2003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