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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10月31日至11月1日,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在全国统一开考。我校作为大连市的考点之一,教务处、保卫处通力合作、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此项国家考试。考试期间,司法部督导组负责人兰克、市司法局局长陈杰等领导,在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山的陪同下进行了现场巡考。

今年7月,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支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的函》的精神,学校首次承担此项国考任务。作为今年新增设的大连市考点之一,加之学校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我校承担此项国考任务面临巨大困难和严峻挑战。教务处牵头对我校三个考场的硬件设施、考试标准流程、监考人员培训等环节全程进行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在保卫处的密切配合下,顺利完成了考试任务,得到了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和大连市司法局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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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学校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部署安排,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双防线”,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双达标”。组织制定了法考防疫“一校一案”,在校门入口和考场入口分别设置测温区、复检区、手消区等防疫功能区域。对考场、走廊、卫生间等重点部位定期进行防疫消杀,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考试期间为考生提供单独包装的消毒湿巾进行个人卫生及所用考试设备消毒。按照考试要求设置了应急隔离考场、备用考场。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我校还认真做好考生考试服务工作:为考生发放饮用水、考试专用笔;考前向考生发送手机短信,提醒考试注意事项;通过新媒体向考生提供考点地图位置、导航二维码、入校路线、公交线路、附近餐饮住宿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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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进行,分别在10月31日和11月1日进行,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今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1月10日发布,成绩合格的考生将于11月28日上午参加主观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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