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学风建设,传承大工红色基因,营造校园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根据大学生手册《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评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目前在校2012级(五年制)、2013级、2014级和2015级的行政班。
二、评选要求
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参照大学生手册《办法》相关内容。
三、名额分布
根据《办法》的规定,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共计159个,现将名额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学部、学院 |
名额 |
学部、学院 |
名额 |
材料 |
5 |
创新 |
1 |
电信 |
17 |
管经 |
7 |
化工 |
19 |
机械 |
9 |
建工 |
11 |
建艺 |
7 |
能动 |
5 |
人文 |
5 |
软件 |
19 |
数学 |
5 |
外语 |
4 |
物理 |
5 |
运载 |
9 |
盘锦 |
31 |
四、上报要求
1、各学部、学院要坚持“以评促建”的原则,须严格遵守申报制及“三公开、一公示”原则,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引入竞争机制,细化过程管理。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请各学部、学院确定推荐班级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请各学部、学院安排老师指导学生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校优良学风班-班级简称-部院简称)和《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经验》(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建设经验-班级简称-部院简称),其中竞赛项目及获奖情况以附件4《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竞赛汇编》为准。
3、请各学部、学院安排老师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校优良学风班-部院简称)。
4、请在附件3表中注明是否参评优良学风标兵班和优良学风进步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原则上要从优良学风班中推荐,优良学风进步班可以不是优良学风班(如若参评请填写附件1),名额单独计算。
5、学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部、学院优良学风标兵班推荐名额不得多于3个,其他学部、学院优良学风标兵班推荐名额不得多于2个;各学部、学院优良学风进步班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个。
6、优良学风标兵班评审将采用公开打擂的方式,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由学生处另行通知。
7、请各学部、学院于10月26日16: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主楼西侧楼306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与发展指导办公室网办。
附件1: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附件2: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建设经验
附件3: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附件4: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竞赛汇编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