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接受辽宁省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

2014年11月19日 14:15  点击:[]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2006]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提高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水平和质量,发挥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特殊的育人功能,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1118日,辽宁省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专家组一行6人莅临我校,对我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此次专家组由辽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孙宇新副处长以及来自省内其他高校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当天上午,评估现场考查会在艺术教育中心A206会议室举行。副校长李志义出席会议并致辞,教务处、团委、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负责人及艺术教育中心的教师参加了会议。

孙宇新副处长主持现场考查会,他简要介绍了辽宁省教育厅开展此次评估工作的主要目的、评估办法和相关要求等。李志义副校长对专家组到来表示欢迎,并希望通过各位专家的诊断评估,促使我校的艺术教育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教务处处长朱泓在会上作了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汇报,她从总体概况、课程设置、教师队伍、课程教学及效果、教学管理与保障、学生培养成效、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汇报,使评估专家对我校的公共艺术教学有了深入具体的了解。

 

 

会后,专家组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与我校学生、教师开展座谈,以进一步了解我校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学情况。专家组还对公共艺术课程专用教室、实验室、活动室、图书馆等地进行了现场实地考查。

 

考查结束后,专家组现场反馈了评估意见,孙宇新副处长代表专家组感谢大连理工大学对此次评估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并充分肯定了我校在艺术教育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评价说,大连理工大学高度重视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公共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了完备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具有完善的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条件,公共艺术教育特色鲜明、效果显著。同时也指出了我校在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李志义副校长代表学校感谢专家组的辛勤工作和精准把脉,并表示我校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做好艺术教育工作,使我校的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辽宁省的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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