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短期出国留学学生和国内交流学生学分转换流程
经国际交流合作处(赴国际、港、澳、台高校交流)和教务处(赴国内高校交流)批准的交流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学分转换:
一、 交流前:
1、了解学生所在专业和交流学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拟定选课方案;
2、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交流访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前)】(附件1)一式三份,并报请所在学部(学院)教务员、教学副部长(副院长)审核;
3、将审核后【大连理工大学交流访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前)】交至教务管理科(主楼西侧楼208室)一份,此表作为学生交流返校后申请转换学分的依据;
4、办理学籍相关手续(教务管理科);
5、办理已选课程的退选事宜(注册管理科,主楼西侧楼208室),如错过选课规定时间,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选课申请审批表】(附件2)。
二、 交流期间:
若对方学校开设课程不能满足课程认定要求,请与派出学部(学院)教学副部长(院长)或教务员联络,重新协商确定选课方案。
三、 交流后:
1、办理学籍相关手续(教务管理科);
2、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交流访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后)】(附件3),并报请所在学部(学院)教务员、教学副部长(副院长)审核;
3、将审核后的【大连理工大学交流访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后)】、对方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大连理工大学交流访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前)】复印件交至教务管理科;
4、将填写后的【大连理工大学交流访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后)】发至邮箱:guoyaru@;
5、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审核后,复印件一份教务管理科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返回学部(学院),经学校承认的交流期间所获学分和在校期间所获学分合并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连同本校本科成绩单一并归档;
6、因派出导致所在专业应修课程未修且又不能替代的,须补修该课程;错过选课规定时间,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选课申请审批表】,到注册管理科办理补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