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处、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室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精神要求,我校将进行2006~2007学年教学、科研重点实验室各项数据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填报内容:2006~2007学年(2006.9.1~2007.8.31)实验项目、实验室人员、运行经费、教研、科研及社会服务、发表论文、出版教材及学生获奖情况等数据。
2、填报方法:教学实验室名称应严格按照大工校发[2007]3号“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教学实验室调整及实验室主任聘任的通知”公布的实验室进行填报(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学实验室、人文学院实验室、经济系实验室、创新院、软件学院实验室等需单独上报),科研重点实验室单独填写上报。希望各学院(系)主管领导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填报工作。填报前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保证填报数据准确、完整。
3、教学实验室(中心)填报的数据由学院(系)主管实验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科研重点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
4、上报时间:2007年7月16日之前。
5、上报方式:以科研重点实验室、各学院(系)、其它实验室为单位上报,上交电子文件,待审核后再上报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
6、上报地点:
科研重点实验室报到科技处科研科(主楼208)
教学实验室报到教务处实践科(主楼226)
联系电话:
科技处科研科:84708600 邮箱地址:kjcxmb@
联系人:于晓
教务处实践科:84708689 邮箱地址:jwcsjk@
联系人:谭大志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