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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办法


作者: 来源: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发布时间:2006-04-10 点击:[]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推进学校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1. 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以评价来促进师德和教风的建设,促进本科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授课能起到监督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为教师提供具体的针对性信息,激励教师更好地发挥潜力,改进教学工作。评价过程中要注意体察教师的心理,解除他们的顾虑,保护他们的教学积极性。以“评优选先”和树立样板来拉动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3. 要多渠道的收集评价的信息,保证信息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二、评价标准

1. 评价标准要符合学校关于“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定位。在课堂教学中倡导启发式与研究式教学,注重学生创新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2.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要力求简单易行,适合校情,突出体现评价的导向性、科学性和可测性。

3. 建立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领导评价、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及授课教师自评相结合的评价标准体系,提高教学评价的质量与效果。

4. 领导对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主要是从加强与改进管理工作的角度对教与学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专家的评价是以评教师的教学态度、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为主;学生对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是以评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讲课效果为主;授课教师自评是以评价自己的教学活动和效果为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见附件。

三、评价的办法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由校、学院()及职能部门的各级领导评价,校、学院()教育教学调研咨询组及同行专家评价、学生评价和授课教师自评等四个部分组成。

学生评价的对象是所有本科授课的教师。领导干部和专家评价的对象主要侧重于:(1)青年教师;(2)校、学院()两级核心课程教师;(3)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需要重点评议的教师,如学生反映教学质量欠佳者、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人等。所有本科授课的教师都必须进行自我评价。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每学期组织一次。工作程序为:

(1) 领导评价。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要求每位领导一学期至少听4次课,并对该教师课堂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的进行评价。

(2) 专家评价。由教务处、各学院()分别确定检评课程,专家组进行检查性听课。对所检评的课程至少听课3次,并不少于上课次数的1/5,对该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3) 学生评价。学生的评价包括每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应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两个部分。每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通常安排在学期末考试之前进行,由学生所在院()具体负责。各学院()向学生提供“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说明”,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应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在毕业前进行。

(4) 教师自评,课程结束时授课教师必须完成自我评价。首先评自己的教学活动和效果,其次提供授课学生学习状况的基本信息。

四、评价结果的处理办法

1.评价结果的处理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应以学生评价为主要依据。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或对评价结果争议比较大的,要把学生、专家与领导干部的评价综合起来进行确认。

2.公布的方式

评价结果于每个学期末由教务处汇总,在不同层面和不同范围内公布。校级领导可随时查阅所有教师的评价结果。学院()领导可随时查阅本学院()教师的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较差的教师,要认真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分析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并由教育教学调研咨询组专家跟踪听课,以帮助他们尽快地提高教学质量。

建立教师教学档案,将评价结果入档,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和晋升职务的基本依据。

3.激励与约束

(1) 教师授课质量评价结果与教学酬金挂钩。对于全校年度授课质量评价总分排序为前10%的教师,教学酬金适当增加。排序为后10%的教师,教学酬金适当减少。

(2) 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权制。对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学生反映意见较大的教师,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的教师晋升职务评聘。

(3) 对于连续两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教师,取消授课资格,并责令其参加培训学习。

(4) 实行“授课免评”制度。对于长期教学效果好,或连续两年以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可以实行授课免评制度。经过学院()推荐,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获得授课免评的荣誉,教学酬金适当增加。获得授课免评荣誉的教师,两年后进行复审,合格者继续保留此荣誉。

 

200207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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