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教务系统“成绩更正”模块的说明
各学部、学院:
2021年10月起,将正式启用新版教务系统中的“成绩更正”模块,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按照《新版教务系统“成绩更正”模块使用手册》(附件1)进行“成绩更正”模块的操作。
2、不再使用纸质的《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但保留了表中的“审查情况记录”的内容(附件2),需以PDF格式在系统中提交。
3、申请学生成绩更正的主讲教师,要在系统中进行相关提交。需要提示的是:(1)“成绩更正理由”可以多选,“申请理由”要陈述清楚;(2)任何成绩更正必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例如试卷、大作业、原始成绩记录单等复印件,其他相关截图等)、“审查情况记录单”,并在系统“附件”中提交(一个压缩包)。
4、主管教学的副部长、副院长负责审核本单位主讲教师提交的学生成绩更正申请,审核通过后,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在系统中退回。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新版教务系统“成绩更正”模块使用手册
《成绩更正申请》
1、该模块可以设置允许成绩更正的起止时间、允许更正哪个学期成绩;
2、可单独为个别用户设置时间。
1、该模块可以审核教师端提交的成绩更正申请;
2、提供“审核”、“批量通过”、“批量拒绝”按钮。
1、该模块管理/查看所有成绩更正申请的数据;
2、提供“实施工具”-“初始化审核”功能,系统会将已勾选的审核状态为已提交、审核中和不通过的申请记录初始化到已提交状态。
1、教师端点击“成绩更正申请”菜单;
2、点击“新建申请”按钮;
3、点击“新建申请”后,弹出“选择学生和课程”;
4、输入学号:查询出该学生成绩,核对信息后点击“申请更正”;
5、维护“成绩更正信息”、“成绩更正理由”、“申请理由或备注”、上传“附件”,提交成绩更正申请;
6、列表中可查看申请的数据的状态,如未审核时可“撤回”进行“修改”或“删除”。
注:附件只能以一个压缩包提交。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成绩更正申请核查情况记录单
申请成绩更正教师联系电话:
注1:核查结果作为成绩更正、教学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该《记录单》以PDF形式在成绩更正系统提交(放入文件压缩包)。
注2:成绩修改相关规定:成绩一经任课教师提交,不得随意更改。成绩如果确有差错,可按以下程序申请更正并问责:
(1)任课教师提交成绩3日内,自查发现成绩错误,须在教务系统进行成绩更正申请,具体操作请查看《新版教务系统“成绩更改”模块使用手册》(附件1)。
(2)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须在教师提交成绩60日内向所在学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填写《学生查卷登记表》,经所在学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批后,由所在学部(学院)报请开课学部(学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组织3位以上相关课程的教师进行复核确认并签字。如成绩确有错误,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提交学生成绩更正申请。具体操作同上。
(3)任课教师成绩登录错误造成影响的,按《大连理工大学教学责任事故处理规定》认定教学责任事故,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