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各学部学院工作情况,现请各学部学院填报2021级本科生导师配备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学部(学院)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的相关规定,填报2021级本科生导师配备信息,每5-8名学生配备1名导师;生师比较高的学部(学院)可自行与其他相关学部(学院)联系,组织跨学部(学院)聘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2.各受聘导师须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工作,并按规定在《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2021级)》中做好相关记录。《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2021级)》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后送至各学部(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务处将定期对指导手册进行抽查。
3.请各学部(学院)于4月20日前提交2021级本科生导师的配备情况,并将《2021级本科生导师配备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huangqi@dlut.edu.cn备案。教务处统一将导师配备信息导入教务系统本科生导师模块,导师及学生均可在系统查看配备情况,后续如有信息调整,请与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黄琦,联系电话:84708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