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30日,省内51所高校从事创新创业教学的220名教师参加了在大连理工大学举办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师资培训班。培训班持续3天,涵盖专家讲座、示范课、基地参观、研讨互动等环节。
简短的开班式结束后,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刘志军教授做了题为《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解读的报告,刘志军教授引用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李克强总理的相关批示、结合刘延东副总理、袁贵仁部长的讲话精神进了多角度,多背景的阐释。他逐段解析了我省实施方案的九大措施和五项保障,既有政策设计的初衷也涵盖了落实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李克强总理在给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批示中指出“教育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认真贯彻国家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培训计划着重突出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等内容。东北大学罗玲玲教授、大连理工大学冯林教授、大连东软信息学院邓珊、滕英岩、大连创业工坊董事长胡剑锋和大连新兴产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刘立等分别就相关专题做了报告。同时,与会教师还参观了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此次培训班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70号)的要求,积极推进了我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进程,进一步提升了创新创业教育师资水平,为在全省高校落实和贯彻国务院和辽宁省的“两个实施方案”奠定了基础。 (作者:丁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