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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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公共机房上机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实践教学科 发布时间:2012-06-06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上机管理,保证学生上机需要,调动机房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全校公共机房(含综合楼计算机室、西部校区计算机室、管理学院计算机室、数学学院计算机室)按本办法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一条  凡是学校投资建设的公共机房,必须首先保证本科生的教学上机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安排教学上机。

第二条  学生上机机时分为两种:计划内机时和计划外机时。计划内上机(含毕业设计)学校按0.40元/小时支付给机房,其中0.10元/小时可提取现金,0.3元/小时作为机房日常设备维护费;计划外机时学生按1元/小时付费,按学校40%、机房60%分配,即机房按0.6元/小时提取,其中0.30元/小时可提取现金,0.3元/小时作为机房日常设备维护费。

第三条  机房应义务承担培养计划内的课程考试,经教务处同意的其他类校内考试、竞赛及其他非盈利的校内活动用机等,此类上机机时学校不支付机房费用。

第四条  学生上机采用账号登陆方式,初始账号只存入毕业设计所使用的计划内机时。机时不足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向账号内存款按计划外方式上机。培养计划内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上机时间及地点,指导教师按课表组织学生按免登陆方式上机,学校根据培养计划按计划内机时计算。

第五条  从2000年1月1日起,公共机房中由学校投资的计算机,每年应提供500小时义务机时,连续执行3年,学校不支付上机费,超额部分按第二条付费。

第六条  公共机房利用计算机办班和对外服务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各机房私印上机票、证及收取现金,一经发现学校将停止支付机房的各项经费,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公共机房应做好设备维护工作,保证计算机的完好率,并清除病毒及黄色游戏,以保证正常教学上机。

第八条  禁止学生在公共机房内玩游戏,严格禁止学生在任何时间玩黄色游戏,一经发现,由机房和学生本人共同负责。

第九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一九九九年十月制定

二〇〇五年八月修订

二〇一一年九月修订